封邦建国即“封土建国”,简称“封建”。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分封的目的是让他们建立封国和军队,保卫中央,收买人心。 封邦建国是一种社会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狭义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封建制度,也就是常说的封建社会。武王灭纣后,论功行赏,大封功臣昆弟,作为周王室的屏藩。姜太公为首功,被封在齐,以营丘为。周初封邦建国,前后共有71个,其中姬姓之国占去53个,中原地区有康叔等,东方有太公望和伯禽,河东地区有唐叔,北方有召公长子,南方有“汉阳诸姬”和周文王两个伯父。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力陈封建之害:周代因封建制,使得诸侯强盛,尾大不掉,“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最后造成“周之败端”。“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且“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
清人李富孙指出,封建制使得“诸侯可骄不可叛,故周室得以久安”。秦代废封建改郡县,是“矫一时之弊而适贻后世之害”。李富孙说,“柳子之论,直一偏之见,徒知前世之害,而不知前世之为利者大。既昧前世之利而不知后世之为害更深。”
陆世仪认为:“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自秦以吏为师,始有所为吏治,汉复以萧何继之,于是吏治二字,至今习以为固然,莫能破其局者,皆自变封建为郡县始。不行封建,吏治不可得而去也。不去吏治,三代不可得而复也。”
袁枚说:“先王有公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治。后世有私天下之心而封建……故封建行而天下乱。无先王之心,行先王之法,是谓徒政。”
朱熹对封建制度曾作评论:“若论三代之世,则封建好处,便是君民之情相亲,可以久安而无患。”对比而言,评论皇朝制度:“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
封建制度相对于专权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性,诸侯与贵族有限的自主权可以限制君权。然而封建制度的国家在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内战和实现王朝持久繁荣方面远较专制制度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