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伟人的分歧
1962年初,中央扩大工作会议(一般通称七千人大会)在北京召开,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1958年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教训,共克时艰。少奇同志在大会口头报告中,提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种在当时听起来颇有些刺激性的话,对毛主席来说不会是愉快的。他们对形势的分析判断,有明显的不同意见,可以说,这是两人分歧的开端。
七千人大会之后,少奇同志仍然主持中央工作,又在解决困难的措施上同毛主席产生了分歧,这就是农业生产中的包产到户问题。包产到户是一种统称,实际上包括20世纪60年代初在我国农村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以家庭为主要单位的生产责任制。毛主席曾在1961年同意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试验包产到户。少奇同志内心是赞成在农村搞包产到户的,但为慎重起见,没有在公开场合明确表明态度。1962年初,田家英从湖南农村调查回京向少奇同志汇报工作,提出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少奇同志表示赞同,并同意田家英向毛主席汇报。在此期间,陈云、邓小平等也在不同场合表示了赞同包产到户的意见。但出乎少奇同志意料,毛主席不仅没有同意包产到户的主张,而且严厉批评了田家英等人。尽管田家英汇报说是个人意见,但毛主席在同少奇同志谈话时,仍对少奇同志前一阶段在京主持工作表示不满,指责他在包产到户问题上为什么没有顶住。此后,少奇同志收回了自己的意见,并在接见中央下放干部的谈话中,专门讲了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
毛主席从反修防修战略出发,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场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少奇同志对此是赞同的,他认为“大跃进”以来党内和社会上确实存在着相当严重的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等腐败现象,党内确实存在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对这些必须花大力气整顿,必须对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教育运动应当怎么搞,并不是一开始就有了一套具体的方针、政策和方法。毛主席在探索,少奇同志在探索,党的各级领导也在探索。在探索中,总会有不同的意见发生。随着运动的深入进行,毛主席和少奇同志主要在运动的性质和工作方法上出现了分歧。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毛主席多次对少奇同志进行不点名的严厉批评。
首先是在运动的性质问题上,少奇同志的着眼点主要放在整顿基层组织的基层干部上,主要是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等经济领域问题,并且把出现的问题主要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他虽然提出过“追上面的根子”,但仍认为问题主要在下面。因此,他多次提出,现在的主要矛盾是“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党内外矛盾交叉在一起,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交叉在一起。毛主席显然不同意这种看法。他更多考虑的是党内当权派会不会出修正主义的问题,反复强调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和反修防修的严重形势。71岁生日那天,毛主席特意用自己的稿费请许多人吃饭。他在给大家递烟时举例说,现在用几盒香烟就可以把一个党支部书记给贿赂了;如果把女儿嫁给一个干部,那就要什么有什么,他们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了。他坚定地认为,党内有产生修正主义的危险,特别是那些“当权”的腐败干部最危险。正是基于这种估计和看法,他决定把农村“四清”(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和城市“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合在一起,统称“四清”运动,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他反复强调,“四清”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是两条道路的斗争,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在运动的具体做法上,毛主席对少奇同志也是不满意的。王光美问我搞过“四清”没有,我说在大学的最后两年参加过两次“四清”,落实“前十条”和“二十三条”都参加过。王光美又问我,你对“桃园经验”怎么看?当着王光美的面,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毛主席虽然一开始没有对“桃园经验”表示不同意见,但后来还是不点名地进行了严厉批评,主要是批评工作队搞“人海战术”、“繁琐哲学”、“扎根串联,搞神秘化”。毛主席强调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起来斗争。
这次会议起草和通过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会后,少奇同志主动找毛主席,做了自我批评。此后,他又在自己家里连续举行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参加的党内生活会,听取对自己的批评和帮助,并委托陈伯达把每天生活会的情况向毛主席汇报。尽管少奇同志做了这些努力,但毛主席和少奇同志之间的裂痕并没有消除。毛主席写的那张《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中,就把1964年形“左”实右的错误倾向作为少奇同志的一条罪状。1970年12月,当斯诺问毛主席从什么时候明显感到必须把少奇同志从政治上搞掉时,毛主席也回答说是制定“二十三条”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