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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8)(中华上古之神)

女娲,中国上古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又称娲皇、女阴娘娘,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相传女娲造人,一日中七十化变,以黄泥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后因世间天塌地陷,于是熔彩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留下了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女娲不但是补天救世的英雌和抟土造人的女神,还是一个创造万物的自然之神,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她开世造物,因此被称为大地之母,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

这则笔记反应了多方面的信息:一是清朝妇女地位低下,连祭祀都是骇人听闻的行为;二是女娲是众多妇女心目中有至高无上的神祗,她们甘愿犯禁受罚也要祭祀女娲,女娲信仰已经深入人心。

朝廷强行禁止女娲崇拜,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妇女祭祀女娲很可能点燃压抑千年的女权激情,进而破坏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

对女娲性别,陈康祺只是怀疑,而赵翼的《陔余丛考》干脆说“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娲氏”同书《女娲或以为妇人》说:女娲,是远古的圣明帝王,上古没有文字,但是用音节呼叫,后面的人因为读音而贴上字,正好得到这个“女娲”二字,当初最早并不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加上这称号的。《风俗通》说:女娲祈祷祭祀上天,为女子婚姻设置行媒从这里开始。《路史》因为这个,记载女娲辅佐太昊,对苍天祈祷,而充当妇女,订正姓氏,职位婚姻,这就是神媒。那么女娲也只系创设婚姻媒人的人,而不能是女子的。于是后人根据女娲的名字,于是有认为女人的。王充《论衡》引董仲舒的说法:久雨不止,就去祭祀女娲。按照董仲舒的思想,因为女娲为古代的女性帝王,男人属阳女人属阴,两股气息(不调)造成危害,所以祭祀女娲以求保佑了。王充又说:现 在一般图女娲大多是妇女的形象。所以女娲被谣言传说是女人,这来历便久了。 

赵翼的言论有意曲解女娲性别,没有提供女娲为男性的证据,臆断女娲非女,曲解古文。创置婚姻媒妁就不能是女人——这种逻辑不可靠。他还把已经去世一千六百多年的王充也拉来“佐证”。

不过王充也有丑化女娲之嫌:“久雨不止,祭祀女娲”,在礼节上有什么见地。伏羲、女娲,都是圣人一流,舍弃伏羲去祭祀女娲,《春秋》不说原因。一般画女娲的形象,是妇女的形象,同时又称她为“女”。董仲舒的思想,大概认为女娲为古代的女性帝王。男人属阳而女人属阴,阴气造成危害,所以祭祀女娲求福保佑了。 

王充揣测董仲舒祭祀女娲的意图,因为女娲的女性身份造成阴阳不调进而导致干旱灾害,祭祀她的根本目的不为求福而为避害,这里的女娲俨然凶神恶煞,灾祸之源。

曲解女娲传说的做法是改变女娲的身份,设法把她从独立女神降格成依附于伏羲的对偶神。先秦时期就有女娲造物传说,秦汉明确记载女娲炼石补天,虽把女娲和伏羲相提并论,但未说二神有什么特殊关系,女娲神系是独立自主的行为。

到了东汉,《风俗通》让女娲伏羲成了兄妹,唐代的卢仝说“女娲本是伏羲妇”,两人结为夫妻并生儿育女,这种说法看似理所当然,却又与人民广泛接受的传统观念格格不入,女娲既是媒妁之神,亲自制定了“男妇同姓,其生不蕃”的婚姻制度,却又自身“知法犯法”;既有抟土造人的本领,也不需依靠兄妹结婚孕育人类。

该是时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矛盾,晚唐李亢发挥想象,在《独异志》里为二人成婚制造了合理的细节:上天如果让兄妹两人是夫妻,云聚拢;如果不让,云散开。”于是云烟马上就合在一起,妹妹就来到哥哥身边,于是结草为扇,以挡住两人的脸。现 在人们娶妻拿着扇子,就是这样的例子。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说“兄”就是伏羲,作者也知道二人并列三皇,强行婚配有伤大雅。况且当代已有伏羲女娲为夫妇的传说,虽然语焉不详读者自然会合二为一,李亢之狡黠可见一斑。用合理情节设置成功掩盖了新作品与旧传说的矛盾,把“娶妇执扇”的风俗附会到女娲身上,成功的把女娲伏羲结成夫妻。

这些学者缘何煞费苦心的曲解女娲性别和身份。丑化女娲是为凶神、变女娲为伏羲妹发生在东汉,正值儒家思想发扬光大,“天尊地卑,男尊女卑”广泛普及的时期,再加上两汉政治一大特色是经常性的太后垂帘,外戚秉政。对女主执政黑暗统治的深刻恐惧使女娲遭受牵连,对外戚秉政的司空见惯又让“二皇”结成兄妹。

曲解女娲性别主要发生在清代,亦值重男轻女严重的时代之一,女性拥有造人补天的巨大力量被考据学家本能的否定排斥。所以寻找女娲是男性的依据并设法曲解。但是女娲性别在千年传承中早已定格,强大的文化惯性让他们的苦心孤诣难以遂愿。

唐代文人改变女娲独立女神地位的原因,在李商隐的《宜都内人传》可以找到答案,武则天当政,重用男宠淫秽宫廷,宜都内人委婉劝诫:古代有女娲,也不正好就是皇帝,帮助伏羲,治理天下吧。以后的时代姑婆有超过庭院主持世间事的,都没有做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