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渊源
上古神话
女娲,据考古出土的文物遗址、遗迹和彩陶纹饰提供的史前人类与洪水抗争及对生殖崇拜的生活印迹信息,究其历史文化根源,在于原始母系社会女性崇拜观念的遗传。
称号亦有娲皇、灵娲、帝娲、风皇、女阴、女皇、女帝、女希氏、神女、阴皇、阴帝、帝女 等,史记女娲氏,风(或为凤、女)姓,是古代传说中的大地之母 。
一说她的名字为风里希(或为凤里牺),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对万物救助巨大的一位上古女神。相传她是华夏族的母亲,创造了生命,又勇敢照顾生灵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传说女娲用黄土仿照自己造成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还有传说女娲补天,即自然界发生了一场特大灾害,天塌地陷,猛禽恶兽都出来残害百姓,女娲熔炼五色石来修补苍天,又杀死恶兽猛禽,重立四极天柱,平整天地。另外传说女娲制造了叫一些叫笙簧 、瑟、埙的乐器,于是人们又奉女娲是音乐女神。记载中她替人类建立了婚姻制度,使青年两性相互婚配,繁衍后代,因此也被传为婚姻女神。
在古代宗法制下:父权、夫权、男权成为三座牢牢压抑着女娲神话发展的大山枷锁,使得其拆分为三类性质:一、作为上古贤王,人族先灵,圣母祭祀的女娲:肯定其作为人类之母与地母三皇的身份;二、作为福佑社稷、补天之神,得以祭拜的女娲,确认其作为伏羲之妹(兼下任继任者)与补天圣女的身份;三、祭祀供奉女娲所有神职业位:才是完整一体的创世始先神形象。
历史地位
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人文始祖,是中华民族的母亲。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容丰富,是史前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已经开展的中国史前文明探源的重要研究对象。
先秦文献古籍《史籀篇》、《楚辞》、《礼记》、《山海经》、《淮南子》和秦汉以来的《汉书》、《风俗通义》、《帝王世纪》、《独异志》、《路史》、《绎史》、《史记》等史料都有关于女娲的记载。在整个古文化系列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发展史和民俗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
一是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
二是具有实现民族大融合、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是对增强创业精神、充实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促进文化交流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体现了奇特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对人生礼仪、人类生存、文化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女娲的地位时有变化,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据说原因有三:一、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二、传说中伏羲、女娲既为血亲又为夫妻,均为一家人,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具在三皇之中;三、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神农、黄帝三皇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可,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之后是父系社会,以男为尊,所以在三皇之下。
轶事典故
创世传说
女娲神话中,从最初的女娲化神然后到女娲化万物到女娲造人、补天,这一系列的功绩都是在天地对立的状态中展开。女娲之前是无天无地无人的状态。自女娲诞生之始,她先以身化神,神的出现导致天的诞生,然后女娲以身化万物,紧随着万物的出现,地也出现,这个时候天地一片祥和。
《山海经 ·大荒西经》、《楚辞·天问》、《说文解字》等秦汉典籍对女娲记载可以看出,女娲自身化成了万物与神族 ,与世界各民族创世神话中古神陨落后身体器官化为万物(与诸神)的思路一致 。由于后来的盘古神话 及其它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也有身体化生万物与诸神的内容,这项肯定也更增加了几分可靠性。把女娲与各国记录的古代创世神话进行比较,实则这种描述表示创世之始,未有一切之先,神用来创造的材料只能是自己的躯体。
“女娲信仰是我国起源于原始社会的最早的民间信仰之一。”兰州大学教授、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顾问柯杨说,学者们从《山海经》、《淮南子》、《楚辞》、《风俗通义》、《水经注》、《独异志》、《太平御览》等古籍的研究中得出结论,认为神话传说人物之一的女娲,最突出的业绩是“抟土造人”、“炼石补天”、“制笙簧”和“置婚姻,合夫妇”等。这些议论当然都是对的,但有一点却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