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聊历史网主要收集和分享历史名人、历史故事、野史秘闻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约法三章(3)中国历史事件

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以资遵守。

约法三章(3)介绍

⑧节:皇帝派遣的使者所持的凭证。

⑨轵(zhǐ 读三声)道:古亭名,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北。

⑩属:交给。

⑪止宫休舍:到宫殿中休息。

⑫军:驻军,驻扎。

⑬苛法:苛刻的法令。

⑭诽谤:指批评朝政的得失。诽,从旁指责过失;谤,公开指责、批评别人过失。

⑮偶语:相对私语。

⑯法三章耳:意思是法律只有三个条目。即下面所说对杀人、伤人及抢劫者判罪。这是相对秦法来说比较简约的法律。章,条目。

⑰抵罪:当罪。

⑱案堵如故:一切照常,和原先一样。案,通“安”,安抚,安定。堵,墙。故:以前

⑲耳:无义

⑳行:巡行。

【译文】

汉元年(前206)十月,沛公的军队在各路诸侯中最先到达霸上。秦王子婴驾着白车白马,用丝绳系着脖子,封好皇帝的御玺和符节,在轵(zhǐ,音纸)道旁投降。将领们有的说应该杀掉秦王。沛公说:“当初怀王派我攻关中,就是认为我能宽厚容人;再说人家已经投降了,又杀掉人家,这么做不吉利。”于是把秦王交给主管官吏,就向西进入咸阳。沛公想留在秦宫中休息,樊哙、张良劝阻,这才下令把秦宫中的贵重宝器财物和库府都封好,然后退回来驻扎在霸上。沛公召来各县的父老和有才德有名望的人,对他们说:“父老们苦于秦朝的苛虐法令已经很久了,批评朝政得失的要灭族,相聚谈话的要处以死刑,我和诸侯们约定,谁首先进入关中就在这里做王,所以我应当当关中王。

现在我和父老们约定,法律只有三条:杀人者处死刑,伤人者和抢劫者依法治罪。其余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废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像往常一样,安居乐业。总之,我到这里来,就是要为父老们除害,不会对你们有任何侵害,请不要害怕!再说,我之所以把军队撤回霸上,是想等着各路诸侯到来,共同制定一个规约。”随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县镇乡村去巡视。向民众讲明情况。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悦,争着送来牛羊酒食,慰劳士兵。沛公推让不肯接受,说:“仓库里的粮食不少,并不缺乏,不想让大家破费。”人们更加高兴,唯恐沛公不在关中做秦王。

示例

《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

耶律楚材《怀古一百韵寄张敏之》:“约法三章日,恩垂四百基。”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十五:“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一回:“这位继室夫人生得十分精明强干,成亲的第三天,便和督办约法三章,约定从此以后,不许再娶姨太太。”

邹韬奋《经历·种种尴尬》:“我们很郑重地和工头约法三章,什么时候交稿,什么时候看校,什么时候拼版。”

附:刘邦后来认为三章大律太简略,难以适应统治的需要,萧何便在秦律的盗、贼、囚、捕、杂、县六篇外,又增设户、兴、厩三篇,形成《九章律》,至此汉朝律令基本成行。

应用新意

2013年3月17日9:00,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闭幕会,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提出新的“约法三章”。以下为文字实录:

[李克强]我们还要用简朴的政府来取信于民,造福人民,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前一段我收到财政报告,1—2月份,中央财政的收入增幅只有1.6%,可以推想,未来财政再保持高速增长的收入态势不大可能了,但是民生支出是刚性的,不能减,只能增,那就需要削减政府的开支。这里我们也法三章 ,本届政府内,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三条中央政府要带头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谢谢!

文言知识

释“或”。“或”意为“或者”时,古今含义相同。但文言文中的“或”,多指“有的”。上文“诸将或言诛秦王”中的“或”,应理解为“有的人”,句意为“将领中有的人主张杀掉秦王子婴”。又“或曰:是鱼小,不得捕”,意为“有人说:这鱼太小,不能捕捉”。又,“是木或高或低”,意为“这批树木有的高有的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