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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阮籍(4)(竹林七贤之一)

阮籍(公元210年—263年),三国时期魏诗人。字嗣宗。陈留(今属河南)尉氏人。竹林七贤之一,建安七子之一阮瑀之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奉老庄之学,政治上则采取谨慎避祸的态度。

《阮籍诗文选译:魏晋南北朝》

倪其心

巴蜀书社

《阮籍评传》

韩传达

北京大学出版社

《阮籍与嵇康》

徐公持

上海古籍出版社

《叶嘉莹说阮籍咏怀诗》

叶嘉莹

中华书局

轶事典故

醉酒避亲

司马昭为了拉拢阮籍,就想和阮籍结为亲家,阮籍为了躲避这门亲事开始每天拼命地喝酒,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连60天,天天如此,那个奉命前来提亲的人根本就没法向他开口,最后,只好回禀司马昭,司马昭无可奈何地说:“唉,算了,这个醉鬼,由他去吧!” (详见《晋书·阮籍传》) 

青白眼

阮籍不经常说话,却常常用眼睛当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对待讨厌的人,用白眼;对待喜欢的人,用青眼。 据说,他的母亲去世之後,嵇康的哥哥嵇喜来致哀,但因为嵇喜是在朝为官的人,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礼法之士,于是他也不管守丧期间应有的礼节,就给嵇喜一个大白眼;后来嵇康带着酒、夹着琴来,他便大喜,马上由白眼转为青眼。 

蔑视礼法

阮籍好酒,他家旁边就是酒店,女主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媳妇。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醉了就若无其事地躺在人家旁边睡着了,根本不避嫌。那家的丈夫也不认为他有什么不轨的行为。魏晋时期,男女授受不亲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里。一次,他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不仅为嫂子饯行,还特地送她上路。面对旁人的闲话、非议,阮籍说:“礼法难道是为我辈设的吗?” 

阮籍遭丧母

阮籍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司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对文王说:“您正在以孝治国,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以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如此悲伤消沉,你不能分担他的忧愁,为什么还这样说呢?况且服丧时有病,可以喝酒吃肉,这也是符合丧礼的呀!”阮籍依旧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 

后世纪念

阮籍啸台

阮籍啸台,也叫阮籍台,是晋代阮籍舒啸处。遗址在今开封尉氏县城小东

门南城墙上,东临城壕,西濒东湖,南北皆为干部家属院住宅。啸台创建于何时,年代不明,县志上都载有多篇题咏,啸台诗句和部分记述。

据记载,阮籍啸台原“高15丈,阔2丈,有层3楹”,在明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和民国四年(1915年)曾多次重修,可惜在日寇进犯尉氏时被毁。而今,阮籍啸台看来更像一座土堆,或者是遗落在闹市中的土岗,其上杂树丛生。 

阮籍嗜烈酒、善弹琴,喝酒弹琴往往复长啸,得意时忽忘形骸,甚至即刻睡去,可谓“我今欲眠君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后人十分尊重阮籍,苏轼等名人曾经登啸台赋诗。如今,阮籍啸台已成为尉氏县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深圳建锦绣中华景观时曾来函索要阮籍啸台的照片,该古迹现已载入《中华历代名人名胜典》。福建阮姓人士已建议在尉氏召开世界阮姓联谊会,百余名各界知名人士已联合倡议举民力重修阮籍啸台。

阮籍墓

阮籍墓、衣冠冢阮籍墓共有两处,一为阮籍墓遗址,在河南开封市尉氏县县城东南15公里的小陈乡阮庄村。清朝乾隆年间,大学士阮元曾书墓碑,碑高2.3米,宽0.65米,厚0.26米,正中镌刻“魏关人候散骑常侍嗣宗阮君之墓”14个隶书大字,左边镌刻“大清嘉庆十二年钦差兵部侍郎兼河南巡抚”,右边镌刻“提督军门实授浙江巡抚古尉氏阮元敬书”,下体38个字。其笔法矜持庄重,波磔分明,是尉氏县所存隶书碑刻中最好的。墓地原来有祠宇,可惜被黄水淹没,祠毁墓淤。1986年,阮氏族人集资建了新坟茔。

一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城内西南角花盝北岗21号四十三中学内,此为衣冠冢。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建。现有墓冢,墓碑。碑为清光绪二十四(1898年)年立。1981年经整修,下以青灰色砖砌成,上覆封土堆,通高约1.85米,呈圆锥形,底径约5.3米。1982年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金陵琐志九种·凤麓小志》:“山旁有阮步兵籍墓。明万历间,李昭掘得石碣,有‘晋贤阮’三字已。又得半段曰‘籍之墓’,因以为步兵葬于此。籍生长中原而埋骨江左,意者南渡之际举族东迁,舆榇以至与。”顾文瑗《瓦官古迹考》名其地为阮生里。如今在四十三中学的校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