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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费仲(3)(纣王佞臣)

费仲,亦作中,纣王佞臣,跟鲁雄伐西岐时,被冰冻岐山而捉,最后鲁雄、费仲、尤浑三人被斩。费仲被领为邪恶之星,职歪曲、诡辩、恶性。 廉贞星在封神演义代表人物是纣王身旁的奸臣费仲。

濠州知府金大明一听说招义县衙报来一命案卷宗,立刻上堂审理,先看了供词,后又看有堆白骨,认为费仲办案有板有眼,汪桂花和胡洪不和,与表兄朝夕相处,日久生情,做出一些荒唐之事也是有的,奸情暴露,情急之中杀了本夫也顺常规。这金知府办事,尤其是命案不立刻下结论,每隔一两天,都会将卷宗重看一遍。连看三次后再无破绽疑问方才下结论。在看第二遍胡洪被杀案时,金知府心中顿生疑团:一是只有些分辨不清的细小骨头,无主要部位的骨头;二是胡洪死不到两个月白骨不应出现霉腐;三是明显可看出碎骨不是同一个时期的。金知府估计此案有蹊跷,他要招义县将人犯押往府城。

汪桂花和桑星被囚车押往府城濠州。当天下午金知府就升堂审案。汪桂花和桑星被押上知府大堂,齐声喊冤,将在招义县大堂上的供词全部推翻。双双骂那县令费仲是"无一能",是一个书呆子,不应该当招义县父母官。

金知府拍过惊堂木正言道:"人犯汪桂花、桑星听着,本府问你们,理应如实招来,不得胡言乱语。"

金知府问:"你们二位平时有无染指?"

汪、桑同时答道:"没有。"

金知府又问:"那你为何招供通奸,又杀胡洪,分尸煮肉喂狗,碎骨扔入枯井,如实说来!"

汪桂花说:"招义县令不问青红皂白,只用酷刑打得我皮开肉绽,这倒也罢,可怜我那老父六十有五也跟着受刑,民女在昏官面前就是有一百张嘴也无法辩清。一为解救父亲,二为免皮肉之苦,民女就屈打成招。我说将胡洪分尸煮肉喂狗是一时气话,那枯井中的碎骨是民女家平时吃的狗骨和羊骨,而那些碎骨也不是一年抛下的,吴县令有眼无珠,人骨狗骨不分,新骨陈骨不辨,府台大老爷英明,望为民女做主。"

接着那桑星道:"我是被舅舅请来替他的豆腐坊帮忙的,整天起早摸黑,睡觉也是和舅舅同住一室,平日只有吃饭时才能和表妹见面,再说表妹已为人妻,桑星根本无非分之想。吴县令硬要将这事往我头上栽,三天两头用刑,后来看表妹屈招了,我不招也是死路一条,不如招了,免受些零罪。"

金知府听后,叹气道:"看来你们是受了不少委屈。只是那胡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此案一时也难定论。"命左右替二人卸掉刑具,暂时关进府牢中,从优照顾。

再说那祸根胡洪,因在赌场一夜输了四十两白银,打的是欠条,答应五天内还;否则剁掉右手,或用妻子当四年佣人抵债。胡洪知道五天内无法还清赌债,想一走了之。岂料,胡洪走后,胡、汪两家同时找人,债主知道胡洪躲债也没声张。谁知后审出了人命案,债主以为胡洪为赖死,怕声张出去吴县令认为他逼死胡洪,所以也就没敢说。胡洪逃出家门跑到金陵找了个打更的活。前日半夜打更在一家妓院门前碰到了招义城中布店的马老板。马老板是在金陵进货的。胡洪忍不住上前认了。开始马老板吓得半死,不知面前胡洪是人是鬼。胡洪对马老板说了逃赌债的实情,马老板缓过神来后把家中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胡洪忍不住痛哭流涕。与马老板分手后,胡洪想了很多,日汪桂花虽然和他常叮当,但都是为了他赌、睡、懒的琐事。越想越觉得妻子是个好女子。又想老泰山辛苦一辈子到老还想把祖传的做豆腐的绝活传给他,越想越觉得对不起岳父大人,于是第二天一早收拾好东西就回家去了。

胡洪日夜兼程,直奔濠州府而来。

"咚咚咚"一阵击鼓声,连连喊冤声。金知府急忙升堂,衙役带上击鼓人一问,正是那"肉被煮熟喂狗"的胡洪,胡洪一五一十当堂陈述了离家经过和表示悔恨心情,金知府越听越气,喝左右先重打十板。胡洪被打得屁股流血,但一声没吭。他觉得应该打。金知府命人将牢中汪桂花和桑星带到大堂。汪桂花一看到胡洪不顾一切冲上去抱着胡洪的脖子就是一口,咬得鲜血淋淋,胡洪泪流满面,不躲也不让,任妻子咬,任妻子骂。

一切真相大白,金知府终于将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卸下了。他击板宣布,从此胡洪不得再赌,不得打骂妻子,孝敬岳父,好好经营豆腐坊。以后每隔两个月我派人去查看一次,如有违背打入大牢。桑星受了皮肉之苦被关押了几个月,官府赔赏200两白银,此银由招义县令费仲个人承担。将费仲马虎办案,险些造成千古奇冤一事禀报皇上。皇上下旨撤了费仲招义县令之职。

据说费仲回家后设蒙馆当了先生,讲道中常拿自己那次失误险伤无辜告诫弟子,做事一定要亲自经历,二要细心,绝不能任他人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