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奴隶社会的瓦解时期。自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这段历史时期,史称“春秋时期”。鲁国史官把当时各国报导的重大事件,按年、季、月、日记录下来,一年分春、夏、秋、冬四季记录,简括起来就把这部编年史名为《春秋》。 春秋时期开始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周平王东迁东周开始的一年,止于公元前476年(周敬王四十四年)战国前夕,总共295年。
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纷纷兼并其他小国,其中以楚、齐等大国甚之。到春秋末年,大部分中小国家以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统治的的时代。至此,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便告一段落,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割据时代——战国。
四、春秋军事
1、军事制度。
“兵农合一”的民兵制度
“兵农合一”是周代兵役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这一特点在春秋时代仍然表现得很鲜明。《周礼·地官·大司徒》在谈到周代居民组织时说:“令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小司徒》谈到周代军事组织时说:“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比”、“闾”、“族”、“党”、“州”、“乡”与“伍”、“两”、“卒”、“旅”、“师”、“军”就是村社居民行政组织与军队的军事编制两两相应、互相统一的。而这种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正是“兵农合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春秋时齐国的军事制度就是这种典型的“兵农合一”制度。
齐国军事
春秋中期桓公时期齐国是天下第一。而秦晋守西,燕齐守北,齐国本来就是仅次于晋的天下第二诸侯,而且沿海地区贸易发达,背山靠海,生活较中原腹地稳定的多,所以一直很强大,战国初期田齐代姜齐时齐也是仅次于魏,所谓天下三王就是楚,魏,齐。齐国在整个东周基本实力都在三甲,当然相对来说还是强在文化经济上,军力上不弱但并无法称雄天下,齐国出名的叫技击之士,就是类似于侠客那种,可以当做轻步兵,打仗未必好使,所以叫齐之技击不如魏之武卒。
秦国军事
为了鼓励秦军士气、激励勇战精神、提高军队战斗力,商鞅在军事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一个主要方面便是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具有秦国特色的二十级军功爵制度。规定凡有军功者,均可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等奖赏,具体以斩获敌首多少授予相应的爵位,凭爵位高低享受不同等级的田宅、衣服、臣妾,而无军功者即使是宗室贵族,也不得拥有爵位、不得超越规定标准占有田宅、臣妾。连穿衣着屦都有限制,不得任意铺张,“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入)兵官之吏”。
2、军事改革。
春秋时期军事制度的改革,是春秋军事形势的一大特点。春秋军事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打破“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旧兵役制,扩大兵源。周代实行国、野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是把国家的领地自内向外划分为邑、郊、牧、野、林、坰等几组不同的地域。如《尔雅·释地》说:“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国语·周语》说:“国有郊牧”,《周礼·地官·载师》说:“牧田任远郊之地”,都说的是这种制度。
鲁国军事。鲁国是保存西周礼制较多的侯国之一,但受当时形势的影响,也展开了一系列变革活动 。如鲁宣公十五年(前594年)“初税亩”,鲁成公元年(前590年)“作丘甲”,鲁哀公十二年(前483年)“用田赋”,都标志着鲁国租税赋役制度的重要改革;鲁襄公十一年(前562年)“作三军”,鲁昭公五年(前537年)“舍中军”,则标志着鲁国军事组织和君臣力量对比的变动过程。
3、著名战役
①繻葛之战
战争的起因:春秋初期由于西周的灭亡导致了郑国的迁徙(郑国本来在陕西,因为西周的灭亡迁徙到了河南),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这些矛盾有郑国和周边诸侯国的矛盾,也有周王室和郑国之间的矛盾。
繻葛之战使周天子威信扫地,只有周天子拥有制作礼乐及发令征伐的权力的传统从此消失。继郑国之后,齐国、晋国、楚国,秦国等大国先后兴起。诸侯争霸,周王室无力征讨,天子之位,形同虚设。
先以战车冲阵,让步兵在后跟随弥补空隙的“鱼丽之阵”的出现,使中国古代车阵战法逐渐趋向严密、灵活,有力地推动了古代战术的革新和演进。
②鞍之战
鞌之战又名鞍之战,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时期齐国和晋国之间发生于前589年的一场战斗。作战的地点是鞍。
鞍之战也是极具春秋时期战役特点的一战,其中包括的细节有,交战之中追到了敌方国君的战车不先抓人,而是先行君臣之礼;战场上因为认定对方是“君子”就不射杀等等。这些细节只有在我们国家的春秋时期的战争中才可能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