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绛(764-830),中晚唐之交名臣,历仕德、顺、宪、穆、敬、文宗六朝。史称其仪表俊伟,气质高洁,不管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皆固守直道,表里澄澈。《新唐书》赞其“伟仪质,以直道进退,望冠一时”,是一位“巨德大臣”。
直言谏君
忠国事
李绛于唐德宗贞元年间中进士,任监察御史。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又以监察御史兼任翰林学士。此后四年间,官职数次迁升,并于元和四年担任翰林学士承旨,位诸学士之首。中晚唐时期的翰林学士,实为皇帝秘书,被视作“天子私人”,职权极重,至有“内相”之号。李绛充分发挥这一职位的特殊职能,“孜孜以匡谏为己任”,极力向宪宗进直言,宪宗也多听之行之,元和初年朝廷频出善政德政,李绛贡献尤多。
李绛初任翰林学士时,适逢朝廷平定镇海节度使李锜叛乱,宪宗想把在镇海没收的李锜家财运往京师,纳入皇宫内库。李绛和另一翰林学士裴垍当即谏阻,指出:李锜割剥镇海六州之民以富其家,甚至杀其人而取其财,陛下因怜悯镇海百姓悲苦无告,所以才出兵诛灭李锜,以让一方百姓得到苏息。如今却要用车辆载着李锜的钱帛进京,这事一旦播闻四海,全国都会对朝廷失望。李绛和裴垍分析得没错。李锜的家财,乃其对镇海百姓残酷掠夺所得,镇海百姓因此对李锜“怨入骨髓”,宪宗若将李锜家财收为己有,实际上就是继承了李锜对百姓的掠夺,自然也就承接了百姓对李锜的痛恨。所以二人建议,将李锜的赃物全部归还镇海当地,以“代贫下户今年租税”,这样,必然会“万姓欣戴,四海歌咏矣”。显然,李绛和裴垍所揭示的,乃是封建政治家处理类似问题所应具的境界和韬略,也是其梦寐以求的施政效果。唐宪宗不禁眼前一亮,从狭隘和短视中挣出,“嘉叹久之,即从其言”。
元和四年久旱,宪宗欲降“德音”以揽民心。逢灾降“德音”,本是封建时代惯例,通常多是口惠而实不至,满纸皇恩浩荡,实则少有所为。李绛和同为翰林学士的白居易上奏,建议朝廷降“德音”,应给灾民以真正的实惠,而“欲令实惠及人,无如减其租税”。同时还应减少宫女,以省朝廷费用,并促男女正常婚嫁;禁止各地横征暴敛,向朝廷进奉;禁止岭南、黔中、福建等地掠卖平民为奴。这些谏言,均被宪宗采纳。“德音”降下不久,碰巧老天下雨,李绛趁机上表祝贺,给宪宗德政助力。
一次,宪宗追慕太宗、玄宗治绩之盛,表示要继承“二祖之道德风烈”,问李绛:“何行而至此乎?”李绛的回答是:“正身励己,尊道德,远邪佞,进忠直。”并且提醒宪宗要说到做到,因为“言之不行,无益也;行之不至,无益也”。宪宗赞叹道:说得真好啊!我要写下来当座右铭。接着又命李绛等收集古今君臣成败经验教训五十种,写成连屏,张于便座,经常观看阅读,并对身边伺候的人说:你们可要注意,不要做邪佞之事。
李绛既尽忠国事,又赤诚敢言,对宪宗的所作所为,几乎是心有所非、口必言之,搞得宪宗有点害怕李绛了。有一次,宪宗想到附近打猎,走了不远,忽然停住,对身边侍从说:“李绛必谏,不如且止。”当即取消了这次出猎。
元和六年,李绛改任户部侍郎,从此不再担任翰林学士,职任虽变,但事关军国大政和百姓疾苦,仍坚持向皇帝讲真话,进直言。
此前,李绛曾谏阻宪宗“聚财”,宪宗不听。又谏阻方镇向朝廷进献,指出:“方镇进献,因缘为奸,以侵百姓,非圣政所宜。”宪宗也不听。担任户部侍郎后,李绛继续谏诤。户部本是中央财政主管,中唐以来,却于国家规定的正赋之外,额外向百姓征收杂税,名曰“羡余”,进献给皇宫内库。历任户部侍郎都照例奉行,李绛偏不。宪宗责问李绛:“卿独无进,何也?”李绛回答:地方上搞这种进献,已经遭到天下人的批评。何况户部直接掌管着陛下的府库,收入支出,都有定数,我正为陛下严把出纳关,怎么会有“羡余”?硬要如此,岂非是将陛下的财物,从东面的仓库转移到西面的仓库,用国家财物,结陛下私恩?所以我不敢继续这样的错误。李绛非但不进“羡余”,还将“羡余”作了彻底否定。只因分析得入情入理,无懈可击,宪宗终被说服,“嘉其直,益重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