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终雍正一朝,这样的官场风暴几乎一天都未停止过,且惩处越来越严厉。到了雍正十年,直隶总督李卫说,全省府厅州县官员,在任三年以上的屈指可数,原因之一就是被撤职的人太多了。
雍正对地方贪腐官员大范围的革职追补、籍没家产,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震动。一些对时政不满的人有“朝廷重聚敛而惩盗臣”之说,民间更议论雍正帝“好抄人家产”,连市井斗牌也流行所谓“抄家和”的打法。
面对非议,雍正帝不为所动。他说,这不过是“贪赃犯法之徒,畏惧抄没参劾,是以造作此语传播远近,希冀因流言而停止”。
自雍正三年起,雍正帝对贪腐之官继续穷追不舍,在抄家籍没之外,又加上严刑诛戮。规定凡侵欺钱粮白银一千两以上者,照监守自盗律处斩,贪污军饷者一律处斩,不准特赦。
从雍正元年到九年,对全国各省的钱粮清理行动规模之大、波及之广,在整个清代也是绝无仅有的。期间先后清理了户部和各府寺监的库存,地方府州县的钱粮,处理惩治了几千名贪官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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