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在湖北中部设荆湖北路(湖北之名始此),占湖北大部分地区;北部设京西南路,东部约以长江为界,北部属淮南西路,南部属江西南路,西部的施州属夔州路;鄂西南为羁縻州。
元朝时期,湖北地区,长江以南属湖广行省,长江以北属河南行省,西北部一隅属陕西行省,西部夔州路、羁縻州属四川行省。
明朝时期,湖北属于湖广布政使司,有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荆州府、襄阳府、郧阳府。
清朝时期,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南为湖南布政使司;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武昌。是为湖北省建省之始,省名从此确立并沿用至今。
民国时期,湖北省总体区划变化不大。
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
截至2019年末,湖北省共辖1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分别是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还有4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3个县级市、1个林区,分别是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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