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今天的娼妓是一个被世人所不齿的行业。涉身其中的女子,不仅会遭到街坊邻居的唾弃,而且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打击。然而,与现代不同,古代的娼妓尽管地位卑贱,但是不会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甚至在某一个特别的时期,娼妓不仅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且连宰相也成为她们的保护神,这就是战国时期的齐国,这个保护娼妓的宰相便是管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娼妓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已有了娼妓。《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关于娼妓的记载:“赵女郑姬,设形容,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又说:“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地余民,民俗急,仰机利而食。
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治,多美物,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由此可见,与后来流行历朝历代的“青楼女子”不同,春秋战国时期的娼妓一般都是以主动上门服务为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娼妓这种上门服务为主的方式首先在齐国得到了重大改观。之所以娼妓在齐国无须再上门服务,很大程度得归功于当时齐国的宰相管仲。
无论对于文人士子还是普通百姓而言,管仲都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管仲(公元前723或前716-公元前645)名夷吾,谥曰“敬仲”,汉族,春秋时期齐国颍上(今安徽颍上)人,史称管子。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在他的管理下,齐国经济迅速发展壮大,使得齐桓公在短短的十多年之内便登上了霸主的宝座。
管仲发展齐国经济的方法可谓别具匠心,除了进行一系列的诸如重新划分行政区域,整顿吏治,严肃军队纪律,利用官府力量发展盐铁业,促进生产,统一管理货币,调整物价,通过“尊王攘夷”,控制各诸侯国内政,抵御周边少数民族进军中原等之类的改革措施之外,还进行了一项获利最为丰厚、对当时其他国家产生影响最大的经济方面的改革举措,这就是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娼妓集中起来,统一由国家所设立的“女闾”予以管理,国家从中收取一定的税收。
所谓“女闾”,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指妓院,也就是说,管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设置官方妓院之人。据史料记载,管仲设女闾300闾,一闾是25家,总数当为7500家,若设700,就有1。75万家之多。因此,有人称管仲为“世界官妓之父”,其所设立的官方妓院,比梭伦创立雅典国家妓院(公元前594年)至少还要早50年。
管仲之所以在齐国设立如此多的妓院,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其一是为了增加齐国的财政收入。管仲当时在齐国境内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改革,是需要有大量的金钱做后盾的,尽管他当时收回了国家盐铁的专营权,但是还远远不足以应付如此巨大的军费开支,于是他想出了利用公共权力来开设妓院的办法。
一方面,大量隐藏在民间的私娼聚集在“女闾”之中,即可以使其卖身的行为得到国家的保护,从而提高其积极性,另外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向“女闾”征税来增加财政收入,从而保证军费开支的正常供应。因此,娼妓的地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其二是为了招揽人才来为齐国服务。在春秋战国这个社会严重混乱的时期,许多有治国安邦之才的文人士子喜欢周游列国,寻找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才能的国家。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扩大齐国在文人士子中的影响力,又可以吸引大批有才能的人来到齐国。其三是供齐桓公淫乐,据史料记载,齐桓公是一个典型的好色之徒,他喜欢寻求刺激,好色无度,其夫人和妻妾多达十余人。
管仲所设立的“女闾”无论对当时的社会还是后世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在管仲的影响下,春秋战国时期的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尽管后世的封建王朝没有像管仲一样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娼妓的地位受到保护,但是对于娼妓也采取了一种“中立”的态度,即既不干涉和取缔,也不像管仲一样竭力提倡。由此可见,在管仲庇护之下的娼妓,称管仲为其“保护神”一点也不过分。
原文载于《中国历代疑案解密》,诸葛文著,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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