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变态的北美华人杀手吴志达,虐杀25人至今还活着(3)

时间:2021-02-20 08:28编辑:奇闻异事来源:世界之最(www.5300tv.com)当前位置:V眼看世界 > 奇闻异事 > 手机阅读

夜间狙击者

  吴志达他爸是个企业高管,很有钱,擅长做生意,不擅长搞教育。

  这从吴志达童年经历能看出来——上中学时,因为打架斗殴、偷东西被多所学校先后开除。

  身为一个富二代,吴志达不缺钱,偷应该更多是一种癖好。

  比如周庸,想要啥就买啥,最多偷我几个打火机——再有钱的朋友,都会顺手拐走你的打火机。

  《精神障碍与统计手册》对偷窃狂的定义

  除了偷东西,吴志达还对两样东西很着迷,军事和功夫。

  多年以后,他加入美国海军陆战队,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东亚病夫,动不动就挑衅别人,那会儿,他的战友都喊他“李小龙”。

  是不是长得瘦、能打架的中国人,在外国人眼里都是Bruce Lee

  吴志达总惹事儿,他爹很生气,每次打儿子都倾尽全力——先用绳子绑起来,再拿棍子一顿猛抽。

  也许是相信“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等中国古训,那几年,他一直过着“赚钱——打儿子——给儿子办转学——打儿子”的生活。

  他爸也怀疑过,孩子这么能惹事儿,是不是心理有问题,但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时,啥毛病没看出来,就没再往这方面想。

  后来,吴志达惹了个大事儿,他爸把他办进了香港著名学府——圣若瑟书院,但没多久,他就放火把教室烧了。

  圣若瑟书院

  他爸没办法,感觉把这孩子放在香港,自己是管不好了,干脆送国外改造吧。

  吴志达被送到英国约克郡一所寄宿学校, 结果没多久,他就因为手偷东西,再次被开除。

  此后,吴志达重返香港。

  1980年,吴志达20岁时,他爸再次兴起了出国改造的念头,把他送到美国加州学生物。

  待了一学期,他就退学了。

  当时美国正在征兵,出于对军事对兴趣,吴志达谎报出生地,说自己出生在印第安纳的布鲁明顿,成功混进了海军陆战队。

  这篇文章,讲了美国80年代的征兵漏洞,感兴趣可以看看

  在海军陆战队里,吴志达自称“忍者战士”,要杀死所有愚蠢的人,到处找人打架。

  很多战友都不喜欢他,见他就躲着走。

  到了1981年,吴志达晋升为一等兵。

  但是,他还是克制不住自己的手痒。

  部队驻扎夏威夷期间,吴志达和两名同伙闯入了海军军火库,偷了价值11,000美元的武器,包括三把自动机枪,七把左轮手枪,一个夜间瞄准镜和三个榴弹发射器。

  吴志达崇尚暴力,图为检察官在法庭上,拿出吴志达的杀人凶器

  一个月后,他被革职逮捕。

  在关押期间,一个叫贝蒂的已婚妇女,不知从哪得到了吴志达的联系方式,不断给他写信,对他表白,说自己的丈夫是个混蛋,经常婚内强奸她。

  吴志达从监狱逃出,返回加州,找到贝蒂,和她发生了关系。

  在吴志达杀了25个人后,贝蒂回忆起吴志达,都一再强调“他特别体贴,是个好人”。

  也就是在找贝蒂的这个时间,他遇到了雷克。

  俩人都是战争狂热分子,非常聊得来,而雷克为了迎接“末世”,在农场里搭建了碉堡和防空洞,囤了很多枪。

  他请吴志达参观自己的军火库,并把杀死亲弟弟的快感,分享给了吴志达,一下子,吴志达就觉醒了。

  俩人准备发起一场行动——米兰达行动。

  米兰达这名字,来自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的小说《收藏家》。

  小说讲了一个性无能的税务所小职员,对暗恋的女孩,从视奸到绑架,再到囚禁的故事,是典型的“禁室培欲”系小说。

  封面蝴蝶的隐喻是,他要像收藏蝴蝶标本一样,囚禁女孩

  雷克的屋子里,就放着《收藏家》这本小说。

  小说旁边放着雷克的日记本,里面详细记录了他和吴志达是如何选择、强奸和谋杀受害者的。

  它还记录了很多雷克的变态幻想,包括要发起一场核战争,要在全国范围内建造一系列装满物资,武器和女性性奴的基地组织。

  本子上还有首诗: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放手吧,但若她不再归来,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她杀掉。

  雷克的日记本

  1983年至1985年,吴志达和雷克这对变态搭档,杀害了至少25人,其中只有12人的残骸被警方找到,其余人至今下落不明。

  受害者里,大多都是吴志达和雷克的熟人,比如前面说到的布伦达一家,就是雷克的邻居。

  部分受害者

  俩人最终事发,还是因为吴志达的手痒。

  1985年6月2日,旧金山警方接到一起报案,说有人在商店行窃。

  警方赶到现场后,店员指着路边的一辆本田说,一名亚洲男性偷了一把75美元的钳子,放进了车后备箱,然后就消失了。

  警察走到车前,发现车里没亚洲人,但坐了一白人,留着大胡子,发际线很高——正是雷克。

  在搜车时,警察找到了一把0.22口径的左轮手枪,还装着消音器。

  在加州,给手枪装消音器是违法的,警察就问车是谁的。

  雷克说:朗尼·邦德。

  此时,对讲机传来声音,这辆车牌为“838WFQ”的车主确实是朗尼,但车不应该是本田,而是别克。

  雷克当时开的“套牌车”

  接着,警方让雷克出示驾驶证,雷克愣了一下,翻了半天,掏出一张车证。

  证件上男的,叫罗宾,26岁。

  可眼前这大叔,看起来得46了。

  驾驶证

  “你是罗宾?”警察问道。

  “是的,警官。”

  “你知不知道给手枪装消音器是违法的?”

  “这枪不是我的,是车主朗尼的。”

  这时,对讲机再次传来声音,手枪是罗宾的,不是车主朗尼的。

  警察看不下去了,掏出手铐,把雷克带回了警局,然后全城通缉那名亚洲男子。

  雷克嘴巴很紧,在审讯室一言不发。过了很久,他找警察要了一杯水,一支笔和一张纸,说要给自己老婆,写个便条。

  雷克当时写的便条

  当时雷克抱怨了一句:没想到老子tm栽在一把钳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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