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什么意思?大概可以解读成两条。
一条是提倡早婚早育,比如女孩子十七岁啦,还到处瞎玩,不处个对象。不好意思,爹妈牢房里呆着。直到闺女想通了,洞房。至于男子,如果三十岁还甘心做个浪子(这男人年纪限制较之女性,还放得宽宥些,大概原因是生育权主要在女方罢),爹妈同样遭罪。另一条,大概是提倡人口质量。男女双方年纪悬殊的,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证,属非法同居。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得受罚。比如现代一些老教授,八九十岁的老头啦,还非得找小姑娘亲热,这在当时,可要被拉到牢房里。
当然,这些主要是罚。再来谈谈奖赏。
越国的妇女,快要分娩时,得上报政府。政府会委派医生上门,点对点无偿守护,接生。倘若生了男娃,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了女娃的,奖励两壶酒一口猪。有些家庭想“超生”,政府举手欢迎,生三个子女的,将义务派给乳母哺育。你瞧,这些政策多好啦。这“超生”啦,光荣,可不是“游击队”,拖家带口到处跑,而是“国家队”,拿着国家津贴过日子。换做有现代感的口号,大概就是“早生多生好,政府来养老”。
此外,越王勾践还有更绝的。比如社会上的一些“闲置”人口,尤其是女性,比如妓女啦、寡妇啦,动员起来拉到山上,搭几个房子,摆几张床。鼓励一些闲散的单身汉,多上山找乐子,至于欢愉之后的产物,属国有资产,由政府抚养。
瞧,勾践的人口政策牛吧?大概可以简单归于一条:创造一切条件让你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