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时期,买卖仆人的风气非常盛行,大户人家的配上三三两两的仆人,都是非常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许多穷人迫于生计,为了吃一口饭吃,都自愿卖身当奴仆了,那么在清朝买一个仆人,究竟要花多少钱呢?
根据史书记载,乾隆四十八年二月,一商户用25两白银买大兴县人民郑容、同妻子刘氏、女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当时的一两白银大概相当于今天的200元人民币,白银20两,也就是5000元,用5000元就能买到一家四口,折合下来每个仆人才1200多元人民币。
其实是仆人也分三六九等,有些丫鬟,长得漂亮的,主人家会专门买来当小妾用,就有可能价值几十两,甚至上百两。而普通的家丁买回来是专门干苦力活的,身体素质差点的,可能也就几两的价格,强壮点的估计也需要十几两左右,总的来说,一个普人的价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普遍都在五两到十二两之间。
而且在清朝,一个仆人想要给自己赎身的话,其实是非常困难,必须要经过主人的同意,私自逃跑可是要受重罚的,主人,如果不开明的话,一辈子都别想有翻身的机会,如果主人通情达理,赎身还必须花上一大笔费用,即使恢复自由之身之后,背后也会遭人指指点点,这辈子估计都抬不起头了。一直到清末,买卖奴仆才被禁止,原来的仆才也变成了自由人,或者被雇用为工人,所以生活在当今的时代,我们还是非常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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