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黄友琴《闺秀正始集·书雅雨堂重刊《金石录》后》:李易安作《金石录跋》,时年已五十有二。国朝雅雨卢公重梓是书,序中决其必无更嫁事,谓是好事者为之……数百年覆盆,遂得昭雪,自是易安可免被恶声矣。
七、陆心源《仪顾堂题跋·
八、李慈铭《越缦堂乙集·书陆刚甫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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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究竟如何,姑且不论(将作另文再论),看清代学者如此前赴后继、激情澎湃地进行否定的论证,我不禁产生好奇:他们为何如此不遗余力、主张李清照不曾再婚呢?
经过一番考察和思索,我认为,有如下几种可能的原因:
首先是,明清时期道德观念比前代更趋保守。人们对妇女尤其是像李清照那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妇女的再婚事实,很难认同和接受。像清人梁绍玉那样,有“其实改嫁本非圣贤所禁”(见其《两般秋雨庵随笔》卷二)这样通达认识的人不多,更多的是像明人江之淮那样无法接受曾经跟赵明诚“佳人才子,千古绝唱”的李清照,竟然在丈夫死后跟他人再婚,“文君忍耻,犹可以具眼相怜;易安更适,真逐水桃花之不若矣。”(见其《古今女史》卷一引)明人黄溥虽然并未反对李清照再婚说,但是他的一番话语,却颇能道出清代那些反对李清照再婚说者的心声:“予叹易安,翁则清献,为世名臣,夫则明诚,官至郡守,亦景桑榆,何为而再适耶?”(《闲中今古录》)
其次是,李清照的词在明清时期日益受到推崇。虽然李清照的诗词才华在她年轻时代就已经受到了若干文坛前辈的肯定,宋代的文论家也对李清照的词赞赏有加。但是,评价大致只是:她是宋朝妇女中词写得最好的一位。例如,王灼《碧鸡漫志》云“若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朱彧《萍洲可谈》云“本朝女妇之有文者,李易安为首称”。到了明清时期,评价就不止这个高度了。大多认为李清照属于历史上少数最优秀的词作者的行列,有人说,李清照是李后主的后身;或者说,李煜、李清照是词人之正宗。
再次是,明清一些有成就的文人对嫉贤风气深恶痛绝。不少人在申述李清照不曾再婚观点的时候,都有这样一种推论:李清照之所以“被再婚”,是因为她恃才自傲,曾经讥笑过当时的一些文人。上引俞正燮、李慈铭的观点,就都是如此。
我认为,明清学者之所以力主李清照不曾再婚,除了一定成分的“科学探索”之外,也不能排除他们的主观需要,即,李清照不曾再婚,更符合他们的时代和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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