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主张
作者又通过香菱学诗发表了自己的诗学主张。诗词写作可简化为“三感”:灵感、情感、美感。灵感突如其来,不可预知,是天赋、勤奋、机缘的爆发点。情感即抒情自然、真挚、饱满,感人至深。灵感和情感均来源于生活,美感的炼成则需要学问,从建筑美、意境美、音乐美上用功。建筑美即诗行的排列组合;意境美包含画意、用典、纪事;音乐美属于格律范畴,包含节奏、用韵、平仄、虚实。
《红楼梦》诗论有破有立。香菱道:“这些规矩,竟是没事的,只要词句新奇为上。”黛玉道:“词句究竟还是末事。”(48回)即打破形式主义牢笼。宝钗道:“我平生最不喜限韵,分明有好诗,何苦为韵所缚。”(37回)
黛玉说:“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后二句黛玉口误。她主张打破格律束缚,“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以致无意间说顺了口,就没管格律规矩。黛玉的口误尽管表面句意违反了格律常识,但本身意趣真了,在上下文情节及生活口语方面天然成趣,与上句“平声的对仄声”句式连续,念起来十分顺溜。反之,若改为“虚的对虚的”,意思虽对了,但与上句“平声的对仄声”不能承接,文字古板,更减弱了“连平仄虚实不对”这一诗学主张的批判力度。
破以后又有立。黛玉道:“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48回)是知学诗贵在真意趣、真性情、真精神,总不脱一个“真”字。宝钗道:“头一件立意清新,措词就不俗了。”(37回)
黛玉辅导香菱先学王维、杜甫、李白,“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做了底子”,然后学魏晋六朝陶渊明等人的诗,一边自己细心揣摩,一边同师友一起讲究讨论,得了三昧,便可“就做起来,必是好的”。何谓诗中三昧呢?香菱道:“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必真的。有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念在嘴里,倒象有几千斤重的一个橄榄”。即从形象逼真、情真意切上留意。
以上诗论堪称中国古诗词的无上甚深微妙法。乾嘉“性灵诗派”亦有类似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袁枚《叙小修诗》),“诗何必唐,又何必初与盛?要以出自性灵者为真诗耳”(江盈科《敝筐集序》)。
唐诗格律最为成熟,宋以后即趋于僵化。《红楼梦》对格律形式主义弊端自有清醒认识,书中诗词既合乎基本格律,例如海棠诗、中秋联诗、香菱学诗就有限韵,又挣脱束缚,在立意上技高一筹。正如李纨评黛玉诗“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了”(38回),众人评香菱诗“新巧有意趣”(49回)。此为《红楼梦》自觉追求的诗词境界,齐于唐宋,高于时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